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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发零售蔬菜是否免征增值税

批发零售蔬菜免征增值税:常见财税问题与详细解答

2026-07-14 子珊商贸

问:我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,既批发蔬菜也销售干货,所有蔬菜都能免税吗?

答:根据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财税〔2011〕137号文规定,从事蔬菜批发、零售的纳税人,销售新鲜蔬菜(包括经清洗、切分、晾晒等初级加工,但未改变蔬菜基本形态)免征增值税。但需注意:蔬菜罐头、腌制蔬菜、脱水蔬菜等深加工产品,以及干制蔬菜(如干辣椒、干香菇)不属于免税范围,需按9%税率缴纳增值税。

问:免税需要备案吗?发票怎么开?

答:自2015年起,纳税人享受蔬菜免税无需向税务机关备案,但应保留蔬菜产地证明、收购凭证、购销合同等资料备查。销售免税蔬菜时,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,税率栏选择“免税”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若客户要求专票,则需放弃免税资格,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。

问:我公司同时经营免税蔬菜和应税干货,进项税额如何处理?

答:应分别核算免税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。若无法划分,按以下公式计算: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=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×(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÷当期全部销售额)。例如:当月总进项10万元,蔬菜销售额占60%,则6万元进项不得抵扣,需作转出处理。建议企业单独设置“蔬菜”与“干货”的库存商品科目,方便核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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